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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带走孩子必须进行亲子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1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戴伟龙通讯员徐坚波俞得明

  宁波晚报讯“作为女人,我理解孩子亲生父母的心情,但在没有进行亲子鉴定前,我不会同意他们将孩子带走,毕竟孩子和我们已经建立了感情,更何况目前我还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昨天下午,在邱隘派出所内,收养4岁男孩的陈大姐告诉记者。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陈大姐对孩子确实十分疼爱。前天晚上,她牵挂着住在派出所的孩子,凌晨时分又冒着严寒来到派出所,生怕孩子在这里住得不习惯,着了凉。直到看到孩子在民警的照料下睡得十分香甜,她才放下心来。早上,孩子刚醒她就已经买来了早点。孩子对这个妈妈也很有感情,就在记者采访时,孩子还多次对陈大姐撒娇道:“妈妈,我想上幼儿园去,你什么时候带我走呀。”听着孩子天真的问话,陈大姐流下了热泪。

  陈大姐告诉记者,为了收养这个孩子,她和老公付出了很多。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她从工作的服装厂加班回到家,平时早已休息的爱人还没睡觉。爱人告诉她,他刚才在电视上看到有条寻找小孩父母的消息,这个孩子长得很可爱。4月8日,他们夫妻俩来到福利院。陈大姐说,一看到孩子,就有一种十分有缘的感觉。他们向民政部门提出了收养孩子的申请。为了办完所有的手续,她爱人几次在老家和宁波之间来回奔波,因此而丢掉了已经做了8年多的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

  陈大姐说,她理解孩子亲生父母的心情,也相信湖北的民警,但现在仅凭一张多年以前的照片就认定孩子是被拐到宁波来的,她还是不相信,她要求对孩子做亲子鉴定,而且要求孩子的母亲最好也能来宁波参加鉴定。在鉴定出来前,她不同意他们将孩子带走。两地警方现已决定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在结果出来之前,孩子还得由派出所民警继续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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