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般产品召回制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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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2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澶啸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索尼数码相机事件,到上周末突然出现了戏剧性变化:一直态度强硬的索尼公司意外地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首次委婉地承认了产品不合格的事实,同时宣布暂停在华销售6款有问题的数码相机;但是对于已经购买了不合格数码相机的消费者,索尼公司表示不会主动召回(《国际金融报》12月19日)。 索尼公司表示不会主动召回问题产品的态度,令人心中极为不爽。无疑,在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背景之下,召回产品是纠错的最佳路径,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最好办法。但现在索尼公司的态度摆明了,就是明明知错,却下定决心“耍赖”,拿出一个“与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解释来敷衍公众要求其召回产品的理由。 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出台以后,我国计划建立不安全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管理制度。但正如索尼公司所言,这两方面产品都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对那些远没有危及到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产品,是否该推行产品召回制度,现在还没有定论。索尼公司的“耍赖”或者说是“蛮横”,正是基于有了这样的制度空隙可钻。 在如此的语境下,我们与其指责索尼公司的蛮横,倒不如反思在消费者经历了消费路途上的酸甜苦辣之后,为何到如今我们仍然不愿出台一个针对一般产品质量的召回制度? 正是我们在制度上的“纵容”,给了索尼公司这样一个可以“耍蛮”的空间,也加大了相关消费者索赔的成本,更可能让索尼公司的此次“无赖打法”成为其他公司效尤的对象。如此看来,索尼公司认错不改,完全可以成为中国亟须建立一般产品召回制的典型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