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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偷盗东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2:2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张某使用伪造身份证和驾驶证受聘于某珠宝公司,成为董事长专职驾驶员,见财起意,窃取董事长现金2万元。卢湾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采用秘密手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作者:□焦晓虹 通讯员 黄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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