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电动车罚款为何翻一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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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3:33 信息时报 |
某市民: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车上路以前罚款500元,现在却罚款1000元,为何前后处罚标准不一?新的处罚标准是否过重? 中山交警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省在使用旧版法律文书期间对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今年使用全国统一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文书后,我省对交通违法行为处 罚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其中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调整为“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兼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另作处理。时报记者刘妍通讯员龚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