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提前还贷别忘取回保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3:38 信息时报

  年关将至,市内各大银行都迎来了提前还贷高峰,不少市民都会在年底盘算家当,准备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的钱,免得承受银行沉重的债务利息。但是,市民在提前还清贷款后,千万不要忘记要到保险公司申请退还之前缴交的部分保险金。

  据了解,市民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按揭贷款,为了省时方便,一般都会办理委托公证,让中介公司的员工代办各项繁琐的手续。由于需要代办的手续较多,市民在签署委托书时

往往会忽略了一些细小条款。其中“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等相关手续及领取保险金”这项条款使市民将取回保险金的权利无偿地交给了中介公司。如果市民不知道提前还贷后可以取回保险金,而中介公司又有心隐瞒,那这笔保险费就很有可能让中介公司独吞了。

  据汇瀚按揭专家介绍,目前市民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都需要缴纳保险金,这笔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一般是银行,而当还清款项后,购房者就会自动成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果购房者提前还贷,可凭正、副本保单、银行开具的《还清款证明》、银行存折至保险公司提出终止保险合同,要求退回部分保险金。保险公司所退回的保险金,需要视乎各家保险公司的计算方式,以及当时投保所给予的折扣,具体内容都反映在保单上。

  时报记者高江虹实习生谢奕娟通讯员许枥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