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5年查处职务犯罪司法人员600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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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6:50 新华网 |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0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前推出《关于全区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对2000年至2005年上半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情况及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内蒙古党委政法委近日向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转发了这份报告后,引起了自治区内各类司法人员的强烈反响。 从《报告》中看,内蒙古在最近的5年半中,全区司法人员中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的案件共有476件641人,分贪污、枉法、渎职、侵权等犯罪类型。其中135名领导干部,大多数为基层公安局正、副局长,派出所正、副所长,法院正、副院长,法庭正、副庭长以及看守所正、副所长等具有一定职务职级的干警。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雷胜认为,这份报告结合实际深刻剖析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应对策,非常有教育和警示作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处长柴慈祥说,惩治腐败是为了遏制腐败,这份报告通过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使身在其位的司法人员看后都会有强烈的心灵震撼。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王再山说,从最近5年多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性质看,渎职侵权案件居多。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渎职侵权案件占418件571人。涉及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罪等。 王再山说,司法人员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在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美色关上关关败北,以至滑入犯罪深渊。另外,从案例看,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和监督措施流于形式,给一些人滥用职权提供了方便。(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