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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早产”400箱泰国饮料被汕头检验检疫局退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6:51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王海鹏、通讯员叶忠贤报道:近日,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在对一批进口预包装固体饮料实施现场标签检验时,发现其中文标签的生产日期居然标示为2007年11月3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该批饮料作出了退货处理。

  据了解,11月24日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在集装箱码头对汕头某公司报检进口的400箱(3.072吨)泰国产预包装固体饮料进行检验,发现该批饮料中文标签的生产日期栏标

示竟为“(年/月/日)071103”,保质期栏标示24个月,即整整“早产”了近两年。当时,收货方称系生产商将生产日期标错,要求该局执法人员先让其将该批饮料提货入仓后,涂改中文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为“20051103”再投放市场,但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拒绝。因为依据我国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该批饮料若流入国内市场,根据保质期24个月的标示,将可销售至2009年11月3日,消费者购买时,从包装上看好像并没有过期,但实际上可能早已过了保质期,这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会构成严重威胁。据悉,该局执法人员在进口食品检验中,发现属标签日期“早产”的还是第一次。

  (责任编辑:蔡英、许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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