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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三招"开展在即 法制保障建设先行起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7:50 东方网

  东方网12月20日消息:由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今天在上海举行。本次论坛围绕着“世博会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世博会展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世博会商业化运作中的法律问题、世博会标志许可经营中的法律问题等主题”开展多层次的交流。上海市副市长严隽琪、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出席论坛。

  严隽琪在致词中表示,世博会是各国展示和交流最新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成果的盛会,其对知识产权保护几乎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领域。上海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对当前立法、执法、司法都提出了新挑战:从现在到正式办展的5年间,随着世界经济本体化进程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会进一步扩展,互联网的发展对传统会展业的巨大冲击也会引发新的知识产权问题。她指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最能代表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只有在中国能得到切实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各参展国才会放心地拿出自己最新、最富有创意的展品在上海世博会上展出,也才有世博会的最后成功。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海世博会筹备工作,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度关注,无论是已经颁布施行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还是今后即群策群力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纲要》都将予以全力支持。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在论坛中表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中即将把加强对世博会标志的行政保护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全国工商部门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也中对世博会标志进行了有效的行政保护,如上海工商部门在今年的行动中就查处了3起侵犯世博会标志专用权案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继续加强和世博会标志权利人的协作和沟通,一方面积极处理好世博会标志备案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对世博会标志的行政保护工作。

  据了解,由于我国是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是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的成员国,所以自从中国入世以来,国际社会对中国履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行普遍关注。无论是最近11月4日于布鲁塞尔举行的中欧经贸混委会会议,还是12月7日在华盛顿举行的中美第二次战略对话,或是12月1日起在东京举行的中日本经贸伙伴磋商,都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作为其核心议题。

  对于上海世博会而言,世界博览会的成功举办离不开主办国对智力成果的保护,正因如此,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直接关心下,仅用了140天,在2004年12月1日国务院就正式出台了《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世博局副局长周汉民表示自条例颁布实施一年零20天的情况上看,恶意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对于世博会标志的保护起到了积极、切实而有效的作用,其立法功能和初衷得到了初步体现。

  此次论坛中,世博会副局长周汉民对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做了进一步阐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学军就“《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执法中的相关情况”做了报告,同时来自上海知识产权局、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社科院和上海市海关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围绕着“从网络角度谈上海世博会标志保护”、“世博会与特许经营若干法律问题思考”、“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问题研究”、“世界博览会与进出境海关监管”等内容做了主题陈述、获得与会代表的共鸣。

  来自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领导、知名法学专家、资深律师及企业界实务人士等近250名代表出席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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