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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有9万多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丧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9:3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徐京跃)记者20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多万起,已造成9万多人死亡。其中,1至11月,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41.7万起,造成89749人死亡。12月1日至16日,全国共接报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207起,造成2468人死亡。虽然比去年同期下降,但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相对集中,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在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背后,凸显四大矛盾:

  ——现代交通需求增长与全民交通意识淡薄的矛盾。当出行安全、畅通、便捷成为百姓高质量生活需求的时候,许多人的安全意识没有“水涨船高”。公安部披露了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去年一年全国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一共是2.1亿起,处罚了1.5亿人次。大量的交通参与者依法交通的自觉性、交通安全意识还不能随着需求而发展。

  ——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高速增长与管理方式滞后的矛盾。据统计,全国机动车去年已经达到了1.07亿辆,驾驶员1.16亿人,分别是20年前的13倍和11倍。而交警的数量只增加了不到一倍,全国只有10多万名交警。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也亟待提高。

  ——道路建设快速发展与基础设施、管理落后存在着矛盾。全国国家级公路去年达到了151万多公里,高速路达到了3.4万多公里。管理设施和基础设施落后,以至于每年死于追尾的人数达到数千人。

  ——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的需求与协调联动机制的落实存在矛盾。全国有1亿多辆机动车在路面上行驶,交通的管理应该实行社会化,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管理的多种方式来齐抓共管,由各个部门来共同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安全、畅通、有序、高效。

  人、车、路构成了道路安全的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时强调,主要是人的因素。如果加强了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会得到遏制和解决。

  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看,很多都是由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定以及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而造成了巨大损失。比如,从今年以来发生的45起特大交通事故看,由于“三超一非”即:超载、超速、超员和非法营运原因造成的事故占较大比例。45起特大事故中,因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特大交通事故16起,因疲劳驾驶导致特大交通事故6起。同时,营运车辆超载肇事突出。45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肇事39起。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交通事故从高发势头到基本遏制、直至逐年下降的目标,公安部近日下发了交通道路执法工作的规范,加大了执法力度,以提高违法者的风险。为确保“两节”安全,公安机关对超速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超速50%的一律依法吊销驾驶证。

  在现代社会,人人都有享受安全、畅通的交通的权利,人人也具有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义务,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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