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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彩礼有去难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1:05 石狮日报

  在石狮上班的南安籍小伙子王清波(化名)两年来一直为一件事烦恼着,为向一名女子要回5万元彩礼,他付出许多努力,至今未能如愿。

  话还得从2004年正月说起。小王是南安市官桥人,当时他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姑娘陈某,通过短暂的接触,双方同意正月结婚。结婚之前,小王给女方的聘金和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等财物,折合人民币达46500元。举行结婚仪式时,小王父母又给女方一条金项

链,价值1100元。婚后,女方还向他索去现金3000元。这样,结婚前后,女方拿走小王的财物共计50600元。

  小王说,婚后不久,由于他们结婚前的费用大多是借贷来的,女方却掌握着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5万多元,以种种借口拒绝拿出一元一角来让家里还债。更有甚者,连与他补办婚姻登记手续都推三阻四。“蜜月”期间女方竟然以不同的理由经常夜不归宿,去向不明。这些迹象引起了小王及其家人的怀疑。随后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经协议,女方陈某答应返还男方在结婚前后所支付的款物计50600元,并于2004年4月19日签订还款协议书。但时间过去快两年了,女方仍未返还一分钱。为此,小王与村干部曾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未予受理。小王及其家人感到有苦有难没处诉,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打击使他们陷入痛苦的深渊。

  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相关人员。小王的一名女介绍人称,小王实在是太糊涂!不听她的话,都没办什么手续两人就结婚了。虽然帮小王和陈某做了婚姻介绍,不过她没拿小王的介绍费,也不知陈某拿了小王多少钱?后来两人解除婚约,签订还款协议时她在场,她曾劝说过陈某,没嫁给人家,就应该把彩礼还给人家。女方陈某则说,当时她父亲不同意这门亲事,两个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举行了结婚仪式。结婚后两人合不来,就解除了婚约,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她表示愿意解决此事,尽量把钱退给小王,但不可能全部退还,她也受到一些损失,所以该退的才退。

  小王在等待,他盼望着有关方面能帮助他,使此事有个眉目,巨额彩礼早日“完璧归赵”。(记者尼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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