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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纠纷有了《解决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2:1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卢伟丽)今后,消费者如与洗衣店发生纠纷将有“法”可依了。昨日,河北省洗涤业协会和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河北省洗涤业服务质量争议解决办法》(试行),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河北省洗涤业服务质量争议解决办法》(试行),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质量争议的认定和赔偿的情况和数额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

的责、权、利,以使洗衣纠纷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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