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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成立吉林辽源火灾事故、河南寺沟矿难事故调查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6:0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刘铮)记者20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务院吉林辽源市“12·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已经成立,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责任认定工作全面展开。

  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总局、公安部、监察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和吉林省政府联合成立,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检察厅的工作人员也将参加本次调查。

  事故调查组组长、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在调查组成立会上说,12月15日16时45分,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0人死亡,94人受伤。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最大火灾事故。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这起事故的发生与医院的电器设施安装质量及职工的操作因素有关。

  据新华社河南新安12月20日电(记者顾立林)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河南省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20日在河南新安县正式成立。

  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在成立会议上宣布了调查组成员名单。副组长分别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全国总工会、监察部、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对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三个工作小组。

  2005年12月2日23时40分,河南新安县石寺镇寺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据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矿主违法生产,驻矿监管人员严重失职并可能与矿主勾结违法而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详细原因需调查组进一步查证。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1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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