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郧西县某办公室干部不还贷 屡次“赖账”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7: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日,郧西县政府办公室干部翟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调解书,郧西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据介绍,翟某于2003年8月27日向郧西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贷款2万元,期限一年。逾期后翟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起诉。2005年6月13日,经法院调解,翟某同意于2005年8月27日前偿还2万元及利息2270元,但翟并未履行生效的法院调解书。10月10日,信用社申

请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翟某发出了限期执行通知书。逾期后,执行法官又多次对翟做思想工作,并请翟所在单位领导协助。法院、单位领导做工作后,翟三次向法院写出书面保证,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但他均未履行承诺。

  翟作为一政府干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也不执行省市纪委监察部门的纠风通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桂千勇 徐郧林)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