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增加教材变更自愿转考明年实施自考新政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8:38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昨日从市招办获悉,我省高教自考出台多项新政策,其中包括自考专业增加、部分教材变更及医学类专业停考后可转其他专业等。 中小学教师自考新开9个本科专业从明年开始,我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将开考9个本科专业,以山东省教育学院、曲阜师范大学为主考院校。具体专业是: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 育等。明年4月部分课程、教材变更从2006年4月自考开始,物业管理(本)专业的原物业管理与实务课程名称变为物业管理,电子商务(本)专业的市场信息学课程代号更改,心理健康教育(本)专业的原心理治疗课程名称改为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国际贸易(本)专业的经贸知识英语课程名称改为国际商务英语。此外,计算机应用基础、法学概论等27个课程更改教材目录。 2006年4月新开考物流管理专业(本、专科),主考院校为青岛大学。 高校在校生自考试点专业增加近年来有70多所高校成为自考试点院校,我省决定试点专业在已公布的9个专科专业和14个本科专业基础上,再增加会计、朝鲜语、日语和行政管理4个专科专业以及行政管理、新闻学和金融3个本科专业。 医学类专业停考后可转其他专业2002年我省宣布停考自考医学类专业,2005年10月考试后仍有部分考生未能毕业。省教育部门昨下发通知处理遗留问题,规定停考医学类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可自愿转考其他专业,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转入专业中名称相同学分相当的课程,不同名称的课程须参加考试,完成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颁发转入专业的毕业证。 我省规定,自考中医学专业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考生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农村中医医疗专业已取得卫生执业资格的考生,可转考自考中药学专业,已考试通过的课程可顶替中药学中的相应课程,具体课程对顶关系可到市、区招办查询。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高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