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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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8:38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刘洪霞 通讯员张俊玲)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2006年3月1日起,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将下调。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费用包括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包括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手工分冰冻血浆和机采血小板等四个项目的血站最高供应价格如下:手工分 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10元;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100元;手工分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400元。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可加收20元。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当地的血站供应价格。据介绍,目前我市执行的山东省和淄博市物价局的统一价格。 全血为每200毫升219.6元。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40元;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40元;手工分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680元。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加收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