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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提高水资源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9:1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杨成武鹏)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合肥市新出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将于2006年元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为:(一)取用地表水:每立方米0.06元。(二)取用地下水:井深<50米的浅层地下水,每立方米0.15元;井深≥50米,每立方米0.30元。(三)取用地下热水、矿泉水以及其他经济价值较高的水,每立方米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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