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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年元旦起施行 “海归”进口自用车免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9:40 南方日报

  本报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颁布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车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该《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该《办法》共50条,涵盖了车辆购置税的征管程序和工作流程。除对纳税人申请办理免税的办理程序及税务机关免税审批办理权限等内容作了明确之外,《办法》还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即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

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不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时,《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据了解,广州市从今年1月1日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以来,已有55名留学人员享受了免税优惠。这次国家税务总局颁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提升了车辆购置税税收征管政策的法律级次,有利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对进一步提高车辆购置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朱桂芳乔俊楠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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