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法院牵头 “六个执行办法”解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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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9:45 黑龙江日报 | |
解娟 记者 邵晶岩 卢军 本报20日讯今天,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议,联合省银行协会、哈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哈市城市规划局、哈市国土资源局、哈市工商局、哈市房产住宅局、哈市公安局等七家单位,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实施“六个执行办法”举行协调会议,会议就具体问题达成了共识,八部门将共同遵守。 今年4月,哈市法院执行局制定了执行威慑机制的六个办法,办法分别是———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办法,委托调查执行办法,审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办法,公示执行办法,悬赏举报执行办法和限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消费执行办法。 据介绍,通过各部门默契合作,实施六个办法,威慑机制将更充分地发挥作用。金融机构以及工商管理、房地产登记、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及一些企业、自然人一点击公示网页就可以及时掌握被执行人遵诚守信情况,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有效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