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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要发钱——雇主须付保障金 杜绝农民工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11 南方都市报

  区政新篇

  本报讯(记者李拉通讯员肖伶何懿甫)年关将至,农民工欠薪问题又会像往年一样凸现出来。记者昨日从萝岗区获悉,该区在全市首个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欠薪问题。

  据了解,萝岗区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其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3%、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缴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区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在该建筑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区劳动保障部门调查认定后,将从保障基金中直接支付工资给劳动者,并责令建设施工企业在30日内补足保障金。拒不缴交或拒不补足保障金的企业,将被依法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萝岗区是全市第一个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区域,实现了解决建筑工地欠薪问题的重大突破,这一措施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农民工欠薪纠纷尤其是由欠薪引发的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据悉,萝岗区还将制定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以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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