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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发改委制定产业调整有关规定的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16 新华网

  新华网12月21日电 国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介绍了制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有关情况。

  自2003年8月,也就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组建后不久,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我委就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要求,开始了文

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在整个过程始终坚持紧密结合实际、公开透明的原则,共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经贸委(经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40余家行业协会,科技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环保总局等国务院37个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同时通过有关报刊和国家发改委网、中国工商协会网公布文件和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这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工商企业、科研院所和有关社会人士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委领导主持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请国务院发展中心、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院等经济方面的专家对《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和研讨,请各行业方面的专家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分行业逐条进行论证。2004年7月,分送国务院37个部门和单位会签。到2005年4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达成一致意见并会签,并修改形成了报国务院的送审稿。

  8月中旬,曾培炎副总理主持会议, 18个部门及单位负同志参加,专题听取了我委汇报,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也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温家宝总理也明确指示,“产业结构调整是“十一五”期间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制定《规定》和《目录》是完全必要的。希望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把文件写好”。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我委又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11月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12月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家发改委配套发布实施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暂行规定》共分四章、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以及《指导目录》鼓励、限制和淘汰类分类的原则和配套政策措施。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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