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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23日中小学放寒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0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郑仲晔

  宁波晚报讯我市中小学将于下月23日开始放寒假,而下学期定于2月13日开学,至7月4日结束。

  昨天,市教育局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同时还强调,各地

中小学不得利用寒假对初、高中学生进行全班性补课、上新课;严禁将中小学校舍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面向本校(班)学生的补习班兼课;严禁由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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