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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择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婧)昨日,广州市物价局转发了省物价局有关通知,明确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收费问题。其中,在同一市县暂住5年以上的,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借读费、择校费也免收。

  省物价局表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收费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在有关通知中已明确,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5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

入学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借读费和择校费予以免收,并酌情减免家庭经济困难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有关费用。

  同时,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有关通知也规定,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由务工就业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其收费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负责接收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以赞助作为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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