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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回扣成为公司竞争法宝 明年反腐重点: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53 生活报

  从明年开始,中央将加大力量,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中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有关人士近日在天津举行的“反商业贿赂与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透露了此消息。

  与会专家认为,商业贿赂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商业贿赂对社会的腐蚀性不可低估,尤其对一个市场经济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显得更为重要。商业贿赂已成为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敌,需要强有力的法

律遏制。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教授认为,从去年的“朗讯风波”,到今年“张恩照事件”,再到最近的德普“回扣门”,数家跨国公司因在中国行贿,频频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制裁。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所暴露的商业贿赂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在中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如果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有可能使中国市场经济出现“拉美化”倾向。

  据南开大学法学院调查,在商业交易中给予“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在中国已得到普遍的默认。以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最为普遍,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多数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形式出现。被调查的一半以上公司表示,为开拓市场,曾有过商业贿赂行为,“给回扣”已成为许多公司竞争的“法宝”。近几年跨国公司商业贿赂事件

  1、2003年12月,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因在审批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默许其妻收受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邹丽佳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理由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

  (据《东方早报》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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