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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裁定课堂讲授“智能设计论”违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2:16 新华网

  新华网洛杉矶12月20日电(记者 陈勇)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法官约翰·琼斯三世20日裁决,在公立学校科学课上讲授宗教性质的“智能设计论”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此间媒体称,这标志着美国“智能设计论”运动的一次大挫败,可能具有风向标意义。

  琼斯在一份长达139页的判决书中说,大量证据表明“智能设计论”是一种宗教世界观,是神创论的“再包装”,而不是科学理论。因此,在公立学校的科学课堂上讲授“

智能设计论”、将其代替进化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政教分离”的原则。

  这一诉讼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去年。宾夕法尼亚州多佛学区命令所属公立学校的教师,在九年级(相当于中国初三)的科学课上宣读一个声明。声明说进化论作为解释生命起源的理论“并不完善”,而“智能设计论”是另一种“科学理论”。学区还要求教师向学生推荐“智能设计论”的参考书。

  “智能设计论”认为,世间万物如此奇妙,不可能由进化和自然选择而来,必然是由某种“超级智慧”设计出了这个世界。科学界指出,这一理论只是改头换面的“神创论”而已。但是,这一学说目前已在美国部分地区走上了课堂。

  今年11月,多佛学区的11名学生家长和“美国民权联盟”将学区委员会告上了法庭。在20多天时间里,学生家长一方先后请了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界人士来证明“智能设计论”的宗教属性,而学区一方证人中笃信宗教的学者也试图攻击进化论。

  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报道,法庭20日的判决书,除了裁定“智能设计论”属于宗教、讲授这种“理论”违宪之外,还要求多佛学区委员会向家长们进行民事赔偿并负担诉讼费用。判决书说,学区委员会不应再浪费精力和资源,把居民们牵扯到这种无益的诉讼中去。

  这一判决不仅受到学生家长一方的欢迎,也得到美国科学界的支持。美国最大的科学团体——美国科学促进会主席赖什纳发表声明说,琼斯法官的裁决让他们“深受感动”,科学促进会希望这一判决能阻击“智能设计论”进入课堂的举动。而败诉的学区委员会则称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美国法律体系中,判例起到补充成文法的作用。因此,这一判决可能成为其他法庭面对“智能设计论”以及类似“神创论”的重要依据。值得一提的是,多佛学区委员会中当初支持“智能设计论”进课堂的8名委员,已在最近的一次改选中全部落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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