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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以资抵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2: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金花股份(600080)公告,公司董事会日前审议通过了大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公司同意金花投资以其合法拥有的金花大酒店99.05%的股权抵偿公司债务57200万元,并与金花投资于12月16日签署了相关协议。

  金花投资承诺,自该股权变更至金花股份之日起24个月内,若金花股份向第三方转让该股权价格低于57200万元时,差额部分由金花投资向金花股份补足。

  由于预计金花大酒店将在2008年方可进入盈利期,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受影响,金花股份与金花投资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约定由金花股份委托金花投资经营金花大酒店两年,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大酒店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大酒店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补足。(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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