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证诈骗7700万港人被判无期昨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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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3: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征)2005年初由广州中院宣判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700余万港元的特大信用证诈骗案曾引起广泛关注,本案被告香港居民麦坚一审以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麦坚不服提起上诉后,此案被广东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重审开庭。 昨日重审庭上,麦坚辩称自己并未以“骗新钱还旧债”的手法连续骗开信用证,而 且所开出的信用证“均有真实的贸易行为在支撑”。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