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许交警“暗中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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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3: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中国公安部法制局助理巡视员包红霞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所谓“暗中执法”的交通监控方式,是法律允许的。 包红霞对媒体前段时间报道所称的“暗中执法”进行了澄清,指媒体所称的这一概念主要指的应是监控,而“监控,从我的理解来说,不能说这是暗中执法,这也是属于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所允许的”。 包红霞表示,现在执法一方面是采用民警上街执勤执法,另外采用的是监控的方式。监控的方式也是在公安机关处理交通违章处理程序中规定的一种处理交通违章的方式,同时监控方面也如实反映了违章行为人的一些违章行为。(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