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城市居民有固定住所可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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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3: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当前,公安机关要抓紧制定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日前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白景富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边防、出入境、消防、交通管理等工作,适时再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