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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通告发出后两人自首(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4:28 信息时报

  

追逃通告发出后两人自首(图)

  昨日,广州籍交通肇事逃逸者侯某在家人陪同下前往交警部门自首。

  □本版撰文时报记者何雪华通讯员交宣蒋忆军

  本版摄影时报记者陆明杰

  从一名企业管理人员,沦落到隐姓埋名做一名走鬼小贩,交通肇事逃逸者侯某4年多里寝食不安,当看到警方公布交通肇事逃逸者名单后,他于是昨日投案自首。据了解,从媒体18日刊发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敦促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后,已经有两名逃逸人员投案自首,截至昨日,另有十几名逃逸人员打电话表示考虑投案自首。

  18日,广州公安交警部门在广州日报和信息时报上刊发《关于敦促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首次公布了188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名单、照片等资料。根据通告,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在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月20日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惩处;同时积极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交通肇事逃逸人员。

  通告次日首名投案者归案

  看到《通告》后第一个来自首的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是李X和,他于2004年10月24日上午驾驶小货车在黄埔区丰乐北路行驶时,与单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单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李某事发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及疲劳驾驶,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但事后,虽经公安交警部门多次通知,李某均未前去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广州警方12月18日发布通告后,李某在亲戚朋友的极力劝说及警方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攻势下,于第二天下午在亲戚朋友的陪同下来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李某是属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进行逃逸,通告前已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归案当天,交警部门迅速将其转至看守所。不过,警方表示,在此后的公诉、审理环节中,李某的投案自首情节,警方将作特别说明,以利于对其行为从宽处理。

  另有十多逃逸者考虑自首

  广州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侯X龙,在2001年11月17日下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但事后,侯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而进行逃逸,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交警部门多次前往侯某住处实施抓捕均未抓获。在看到广州警方12月18日发布的通告后,侯某在亲戚朋友的极力劝说下,最终决定前来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昨日上午9点,他终于归案,成为此次通告追逃投案的第一名广州人。

  据了解,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10月25日开展“蓝剑”追逃专项行动以来,组织百余交警、刑警联手,日夜奋战,转战全国十几个省份,攻克一批要案。截至昨日,共有76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归案,其中有21名逃逸人员在亲属、朋友的规劝下,迫于形势的压力,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通告公布后,截至昨日,已经有十几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打电话表示考虑投案自首。

  “放下投案电话我感到很放松”

  昨日上午,时报记者在广州市交警支队见到了广州籍投案者侯某,并与他进行了对话。回忆起4年多寝食难安的生活,侯某说,“放下投案电话那一刻,我才真正放松自己!”他以犯案人的身份告诫还在逃的肇事者:“为人为己,还是早点归案为好。”

  “案发当时我没有想到逃跑”

  信息时报:你是何时因为哪宗事故而逃逸的?

  侯:说起来很久了,2001年11月17日下午2点10分左右,我开着一辆装满钢材的货车,到芳村大道时,与一辆摩托车碰上了,我的车尾碰到了摩托车的把手罗某,罗某倒地,我停车后发现他流了很多血,我马上报120,结果那个人还是在车祸中死了。我就是背着这个事故,一背就是4年多。

  信息时报:当时你就跑了吗?

  侯:没有,当时我不仅报了120急救伤者,而且接受了交警的现场处理。当时以救伤者为重,于是没有定事故责任,先扣车,垫抢救资金,交警还要求我每天8点半到交警部门报到,防止我逃跑,我每天8点就到了。我当时没想跑的。

  信息时报:为什么你最后又跑了呢?

  侯:主要是赔偿问题,想不通。在确定事故责任时,我还以为至少死者也会有责任,想着没什么,我还是一个人去签收的。可去到一看,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确定,死者在这起事故里没有责任,是我和同车人范某分别负主要和次要责任。我当时就傻了,认为不可能罗某一点责任都没有,于是我提出了行政复议,没想到,交警通过红外线分析等,最后还是认定原有责任。2002年,在交警的调解下,我与死者家属终结此案,开始进入赔偿阶段。谈赔偿时我不在广州,是亲属代我去的,没想到死者家属一开口就要我们赔50万元,我的亲属当然不干,当时双方起了纷争,差点动了手。后来,我们再次约到茶楼谈,按我当时情况,最多只能出8万至10万元,这还是借遍所有人才可能凑成的。没想到,最后我们还是谈崩了。我一时想不通,就决定跑了。

  “我在报上发现自己被追逃”

  信息时报:逃跑后你怎么生活?

  侯:因为逃跑,改变了我的生活。我原本是个企业管理人员,逃跑后,我什么都不要了。工作没了,我先是去深圳打零工,后来因为老母亲年长,我又偷偷回到广州,但是没敢回

  家,所以罗某妻子多次上访,交警多次去我家抓我,都抓不到。为了生活,我做起了走鬼小贩,卖些水果呀、花生呀,生活得很累。

  信息时报:逃逸时你的心情和压力怎么样?

  侯:我逃了4年多,事故一直就在心里挂着,很不安乐。吃不下,睡不着,觉得又要偷偷摸摸活着,又没有前途,也担心死者家属一家怎么过。自己都快受不了了。

  信息时报:那你是怎么想到投案自首的呢?

  侯:18日那天9点,我记得我在越秀山走着,发现人家手里的报纸上有追逃的消息,我这种情况,对这些特别敏感。我马上买了一份报纸,打开一看,其中就有自己,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可能这是自己争取宽大和从轻处理的最后机会了,于是,我回家与母亲和姐姐开了个家庭会议,最后决定投案自首。

  信息时报:有过思想斗争吗?

  侯:确实有很大的思想斗争。妈妈就很不明白,既然这么多年躲过去了,当时能赔的话也赔了,现在投案有什么用。我把自己的压力告诉妈妈,最后取得了她的同意:“去吧。”我姐姐也支持我,说放心,姐姐会照顾好家和妈妈的。

  “判刑要比偷偷摸摸逃跑好”

  信息时报:投案后的心情轻松了?

  侯:当我决定打电话时,心情开始平静。我记得19日下午,我打通那个默背

  许多遍的号码83118494,接电话的是一名姓谢的警官,他记下了我交代的事故和逃逸情况,然后与我约定第二天上午9点到支队投案。当我放下投案电话那一刻,我崩了4年的心放下了,整个人第一次感觉到轻松。今天上午6点我就起床了,自己一个人坐车来的。

  信息时报:以后有什么打算?

  侯:我想,逃逸肯定要判刑的了,但是我觉得前途比偷偷摸摸逃好,起码几年出来后,我还可以堂堂正正做人,找工作。

  信息时报:通过自己的经历,你还有哪些要说的话吗?

  侯:我只是想以犯案人的身份,告诫那些还在逃的人———既然发生了事故,事情始终要解决的,该负的责任最后也要自己背。想一想那些事故死伤者和他的家属,为人为己,早日投案,负起责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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