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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6日到月底可交电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4:57 海峡网-厦门晚报

  电信元旦起改按自然月计费

  本报讯(记者 郑庆梅)中国电信将从2006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按自然月计费、收费,即将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计费周期,调整为每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以适应客户消费习惯。厦门电信将按计划实施。

  在此,厦门电信提醒客户,12月份费用的交费时间从原12月26日起推迟到从2006年1月6日起,即用户1月6日后再到营业厅交费。过渡账期的交费时间为2006年1月6日至2月5日。

  从明年开始,交费时间均为每月6日到月底。电信客户可选择易付卡充值、现金充值、一卡通等适合自己的方式实现方便交费。(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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