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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警“暗中执法”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5:47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交警执法时能不能躲在暗处抓违章?这一论题曾在全国多省市引发热议,各地交警部门也对此作出不同的回应。昨日,中国公安部有关人士首次就这一问题作出回答。中国公安部法制局助理巡视员包红霞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所谓“暗中执法”的交通监控方式,是法律允许的。

  “暗中执法”曾引发热议

  今年3月,北京一车主因为被电子眼拍摄下汽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照片,被交警以违反分道行驶的规定处以罚款。车主上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结果被法院驳回。此后,“暗中执法”是否合理在各地引发大讨论,争论的焦点也从电子眼转移到执法者身上。

  司机们反映,他们时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在易违章地段,交警常常躲在暗处,看到有司机违章不出来阻止,而是先用相机拍下违法行为当证据,然后再站出来罚钱、扣分。司机们认为,这种“暗中执法”缺乏人情味,人为制造矛盾,甚至还有人觉得这是交警故意设陷阱。

  今年3月下旬,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全市交警不准“暗中执法”。湖北省交警总队也表态,不提倡“暗中执法”。但北京市交管局却做出截然相反的表态:不会禁止“暗中执法”。

  公安部称其为合理监控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包红霞对媒体前段时间报道所称的“暗中执法”进行了澄清,指媒体所称的这一概念主要指的应是监控,而“监控,从我的理解来说,不能说这是暗中执法,这也是属于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所允许的”。

  包红霞表示,现在执法一方面是采用民警上街执勤执法,另外采用的是监控的方式。监控的方式也是在公安机关处理交通违章处理程序中规定的一种处理交通违章的方式,同时监控方面也如实反映了违章行为人的一些违章行为。所以,媒体所说的“暗中执法”,“我们认为还是我们执法的一个方式,是法律允许的”。

  包红霞并表示,监控方面完全是纳入了一些交通违章处理的程序规定之中,严格按照现有的规定。因为监控如实记录了司机的违章行为,应当受到交通违章处理的话,警方可以纳入到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之中,“监控这方面是作为证据,主要是交通队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根据所采集的证据,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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