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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20:55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2月21日电(叶健 傅丕毅)浙江省省长吕祖善21日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会议上表示,经过三年努力,浙江省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目前,各项政策措施正在不断深化和完善。

  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指国家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各种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慈善、群众互助

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吕祖善说,2003年,浙江省政府作出了建立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决策部署。两年来,围绕这一目标,浙江省已出台19个政策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浙江省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已基本纳入了社会救助的范围。此外,各级财政也普遍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为救助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据统计,三年来,浙江省用于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的投入累计达26.0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达11亿元,各级政府通过整合资源、划转国有集体资产的投入达14亿元,社会力量资金投入达1.08亿元。据了解,到目前为止,这个省97%的乡镇已经建立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达3405名,24603个城镇社区和农村建立了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达32323名。此外,浙江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目前全省已建立县级以上的慈善组织92家,慈善基金累计达18亿元,已救助各类困难群众60万人次。各地已建立“慈善超市”160家,接受捐助物资价值达14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达6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都已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和保障。目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90.4%,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达97.1%;180万被征地农民也已纳入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其中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达155万,68万符合条件的对象已开始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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