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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2:54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雪军报道:中共中央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后,中共江西省委于12月3日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选配1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担任部门(单位)的正职”。在省法检两院已配备党外副职的基础上

,要求重点做好各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党外副职的选配工作,带动县(市、区)选配党外副院长和副检察长的工作”。《实施意见》还规定,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应有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同时注意在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配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继续推进在省、市、县三级工商联配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会长的试点工作,并根据人选条件在当地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时统筹考虑安排。

  《实施意见》还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规定“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和教育、审计、监察等政府部门,应聘请一批符合条件且有专业知识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其他政府部门在条件具备时也要有计划地聘请党外特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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