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涉嫌“纵容”罐车违法(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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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3:05 重庆晚报 | ||
交警用便携式动态检测仪测量水泥罐车超载情况 本报讯4天之内,罐装车连续3次在南岸肇事,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交管部门表示:运输企业的“纵容”是罐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 据我市一运输企业业内人士透露,罐车驾驶员的工资分基本工资和提成两部分。一般而言,短途往返一趟为15元左右,多跑多得。在发生重大事故之前,企业为了自己的成本计算,往往要求罐车按其自身条件超载2吨至5吨左右。 同时,也未规定司机每天的上限工作时间,加上罐车本身重心高、装载半流体不稳定等原因,极易发生事故。如17日晚,发生在南坪北路的罐车追尾造成13辆车连续相撞。经交管部门对驾驶员黄某调查得知:事发当日他已连续工作14小时,往返已达到17趟之多! 交警总队表示:运输企业不限制司机工作时间,并按照计件计算提成,对司机疲劳驾驶、超载行驶等存在“纵容”嫌疑。 据介绍,目前,我市交警正在开展对散装水泥罐车、商品砼运输车的专项整治。车辆装载是否超重、驾驶员是否疲劳驾驶等,均被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记者涂静/文陆纲/图)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