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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为筹毒资走上盗窃路 法官“后语”劝诫犯罪母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3:08 东方网

  “我对不起儿子,是我害了他。”当听到二中院终审裁定自己和年仅20岁的儿子封某分别因盗窃罪被判1年6个月时,有着15年吸毒史的母亲张女士痛不欲生,当庭留下了悔恨的泪水。鉴于案情特殊性以及更好教育母子俩以后好好重新做人,二中院在裁定书后附署了法官后语训诫张某该如何为人。据了解,二中院的这种做法在全国也是罕见的,直接体现了刑罚也需注重人文关怀。

  不幸染上毒瘾

  现年42岁的张女士,自1990年和丈夫离婚后,一直承担着抚养儿子封某的责任。为了给6岁的儿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张女士开始起早贪黑打拼创业,最好的时候曾拥有三家服装店,一家建材店,和十几处房产。一边是越来越富有的生活,一边又不得不忍受单身生活的孤寂无聊和单亲家庭的压力,张女士最终不幸在1991年染上了毒瘾。

  刚开始吸毒时,张女士考虑到年幼的儿子还有所避讳。但随着毒瘾的加剧,张女士已无暇顾及这些,有时候甚至让儿子封某替她去买毒品。终于在2003年,年仅18岁的自初中毕业后待业在家的封某开始吸食毒品。从此,母子俩的生活发生了逆转。

  今年5月17日,母子俩在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后,为筹集毒资窜至青浦区华新镇凤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偷走一辆价值人民币2800元的摩托车。之后,他俩便一发不可收拾。5月26日,母子俩在盗窃现场被抓。经查,张、封母子先后窃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0780元。鉴于,母子俩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赃物去向等情况,具有自首情节,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母子俩1年6个月。随后,封某上诉至二中院,但被驳回。

  一段话真诚告诫母亲

  法官后语全文如下:“张某为人之母,予子生命,却养子不教,长期吸毒,致子耳濡目染,亦吸毒成瘾。母子俩又共同行窃,双双沦为罪犯。本案实为世上罕见。张某,你的所作所为,与你作为“母亲”这一身份相称吗?希望你痛改前非,为儿子作出好的榜样: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遵纪守法,珍惜未来。愿你们母子俩今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官告诉记者,类似因为毒品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他们审理过不少,但这一起案件却让他们格外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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