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检 5553家企业要“散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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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包括成都锦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5553家企业,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年度检验,成都市工商局决定依法吊销这5553家企业的营业执照。上述企业在成都市工商局送达成工商市字[2005]第06344号公告后15日,将营业执照和公章缴回市工商局。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东、出资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如企业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四 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栏和成都工商公众网内查询吊销企业详细名单,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