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对海岸带立法进行论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8:20 法制日报 |
追踪立法议案 议案三十二: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刘庆宁等32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尽快制定海岸带管理法。 本网讯记者陈丽平鉴于海岸带立法的核心是多种资源综合管理,所涉及的权利义务 关系比较复杂,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海岸带立法进行论证,进一步探索建立海岸带的协调、综合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目前我国海岸带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海岸带利用冲突加剧,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现行法律难以协调管理海岸带事务,建议尽快制定海岸带管理法,科学管理海岸带,实现海岸带的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海岸带是特殊的资源、环境、经济地带,具有独特的生态、地理、人文、经济价值。海岸带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涉及的社会、经济、技术因素非常复杂,因此,很多国家都把海岸带作为特殊问题加以考虑,制定了专门管理海岸带的法律。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等国家都制定了海岸带管理的法律,专门用于协调管理海岸带事务,综合考虑海岸带的经济布局、建设规划、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问题。当前,我国海岸带普遍存在着不当开发、过度利用、疏于保护的现象,造成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导致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忽略了海岸带问题的整体性、综合性。因此,进行海岸带立法、协调有关部门的管理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