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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9:25 贵州日报

  贵州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由中国共产党在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历史地位所决定,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离开中国共产党的主导作用。这一作用是通过其执政能力具体地、历史地体现出来的。党要充分发挥这种主导作用,

就应该树立“治理”观念,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地位与社会成员多元化追求的关系,全面、正确地把握和谐与发展的辩证法。

  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基点、有效协调不同利益关系的社会。现代和谐不是“相安无事”,而是有效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分化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又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市场经济本身是不能调节和控制这种分化的。这种分化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产生冲突和对抗(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时候)。因此,保护不同类型群体和个体的合理的利益,调节不同利益主体的矛盾和冲突,把这种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是法律的精神和主旨,即以“重新评估利益”的方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在法律关系下得到相互尊重和确认,以达到互补。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党还能借助原有的执政方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话(虽然其弊病已经越来越暴露出来),那么,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多年高速增长和人民总体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社会结构的深层问题以及利益分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就越来越凸显出来,如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剧增,这就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转变党的执政方式的要求。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基点,把党的主导作用规范在法制的轨道上。

  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有效制衡和分享公共权力的、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公共权力腐败是引发各种冲突、导致社会动荡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也是严重阻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主要恶性因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利益关系的多样化,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发展以及资源占有的分散化是必然趋势。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发展和资源占有的分散化,则要求制衡和分享公共权力,反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否则多元化的社会就不可能发展起来(这种多元化也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规定),从而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就会因此而失去活力。公共权力的垄断和专制必然导致腐败。这是已经被包括我国现代化实践在内的世界现代化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真理。因此,有效制衡和分享公共权力,以保证市民社会和国家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我国建立一整套有效制衡和分享公共权力的机制,已为全面推进体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需。目前我们有利的条件和不利的条件都集中在一点上,即这一整套机制建立的路径在总体上只能“自上而下”。其有利的方面是,能够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有步骤地推进机制的建构,并在短时期内显示其成效。其不利的方面是,容易或以“长官意志”替代复杂的建构过程或把“长官意志”渗透到复杂的建构过程,从而最终使其流于形式。这就向党提出了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要求。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建构有效制衡和分享公共权力的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决于党的执政方式和能力的创新。

  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能够容纳人们理想和价值追求多元化的社会。和谐并非“抽象同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但在这种矛盾和冲突能够转化为发展的动力。实践证明,压制矛盾和冲突,必须导致社会制度僵化。灵活的社会则通过矛盾和冲突而受益。利益关系多元化、社会阶层多元化以及资源占有多元化必然导致人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多元化,人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多元化则是利益关系多元化、社会阶层多元化以及资源占有多元化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民主和法制的范围内允许、鼓励、引导人的理想和价值多元追求,为具有不同理想和价值追求的社会成员提供社会参与路径。只有这样,具有不同理想和价值追求的个体和群体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认同,从而也才有可能通过这种认同,创立新的规则和秩序,增强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把社会矛盾和冲突转化为使整个社会向上的巨大动力。在这方面,党应充分发挥其协调功能和监督功能。不过,党发挥这方面的作用,不能以党代政,而要党政分开。惟有如此,党的协调功能和监督功能才能得以发挥。如果以党代政,而且政府又“无所不包”,党的协调功能和监督功能也就随之丧失。因为协调者和监督者不能同时也是具体的政务工作的责任者。也不能把主流意识形态视为现实社会中惟一应存在的意识形态,应坚持主流意识形态与人们理想和价值追求多元的有机统一。

  从动态上看,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相互联系的特征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推进体制改革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推进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这一系统朝最优化方向发展,取决于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方式的转变。“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充分发挥其引领、调节和监督功能,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党的这种主导作用表明,全面推进中国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新的过程。(执笔:庞本康)(本文系作者独立完成的社科研究成果《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系》的一部分)

  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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