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子宫修复术后患者4月昏迷不醒 院方称是“意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0:01 桂龙新闻网

  进行子宫修复手术后,至今已过去4个多月,陆川县一病人仍处于昏迷状态,其丈夫认为妻子一睡不醒是医院操作不当导致,但医院坚称治疗、手术程序符合规定,责任不在院方。目前当地法院已经受理了患者的诉讼请求。

  12月20日中午1时许,在陆川县人民医院内一科209号病房内,记者见到了昏迷4个多月的罗学艳,她全身的肌肉萎缩了不少,手脚部位瘦得只剩皮包骨头。虽然她的

眼珠能转动,但其丈夫陈彪介绍,她目前听不见、也看不见,原来50多公斤的体重,现在不到25公斤。

  由于拖欠医疗费用,医院不再提供葡萄糖等维持能量的药水,病人每天靠稀糊维续生命。

  陈彪告诉记者,今年7月28日晚上9时许,怀有6个月身孕的罗学艳出现阴道流水,次日,他把妻子送到陆川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救治。医生检查后认为是子宫胎膜早破,建议其住院接受引产,他借来500元钱交了住院费。经过几天的治疗,罗学艳于8月2日上午娩出一死婴,医生随后为她进行子宫修复手术。当天上午11时许手术完成,罗学艳被推出了手术室,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四肢有抽搐现象。他紧张地询问是何缘故,医生回答是麻醉意外,遂将病人送进了ICU(重症监护)病房。

  在ICU病房治疗的1个多月时间里,陈彪只能不停向医护人员打听妻子的病情变化,令他欣慰的是,妻子终于睁开了眼睛,但依然没有知觉,最后医院把罗学艳转到了内一科继续治疗。此间陈彪又借来8000多元钱交给医院,但仍不断收到催款通知书,欠款数额达到8万多元。陈彪感觉到情况并不如医院所说的简单,便从外地请来了律师作为代理人,为他的妻子讨公道。

  律师看了罗学艳的病历后发现,医院在检查出病人的子宫有疤痕、有剖宫产史后,仍给病人滴注了疤痕子宫者禁用的缩宫素。该律师向记者介绍说,病人的子宫破裂是由于不当使用缩宫素造成的。

  20日下午3时许,陆川县人民医院一姓何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导致病人醒不来的原因在于不可预见的“麻醉意外”,即正常量麻醉剂、常规的麻醉手段实施后,人的大脑意识功能仍无法恢复,该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该负责人强调说,罗学艳未按照医生要求,在剖腹产后两年内再次怀孕,才导致子宫发生破裂,他们通过手术为其修复了破裂的子宫,其中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院方不应该承担责任。

  院方认为,病人家属把问题提交到法院,医院方将积极应诉,相信法院最终会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韦力萍作者:梁贵 罗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