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沈阳中小学出现学生申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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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0:4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工人日报》报道,一个被称为《学生申诉制度》的新生事物,近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中小学出现。 据介绍,所谓学生申诉,就是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向学校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这是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学生申诉制度在大学早已实行,而在沈阳市的中小学校还没有先例。 同泽高中是沈阳市率先实行该制度的学校之一。按照该校出台有关规定,学生可申诉的问题包括:学校在学生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的处理;学校违反规定收费;教师强迫学生购买辅导教材、强迫补课;教师私拆学生信件、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侵犯学生著作权、发明权等。规定还明确,打击报复申诉学生的教师将被严肃处理。 此间教育界专家称,这项制度是以人为本精神在学校的重要体现,它的意义不仅仅是给学生一个申诉的机会,而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学生申诉制度也对教师是一个挑战,老师只有自身做得好,才能不怕被申诉。(顾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