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开着违法车去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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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0:5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
漫画 林绍灵12月20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的几名工作人员,驾驶着3辆后面没有牌照的执法车,在清理乱摆乱放现象时,引发市民质疑。交巡警三大队民警接市民举报后,对执法人员驾驶牌照不全车辆上路的做法,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昨日《大河报》)。 身为执法局工作人员,自己开的是无牌照车辆,还冠冕堂皇地上街执法;受到了市民的质疑,摆出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蛮横样儿;被交巡警查处,还爱理不理的。如此“问题执法”,想要被执法者积极配合,那又怎么可能哟!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如果大家都学着执法者的样儿,有了违法违规行为,受教育不理,要照件不给,甚至采取其他软硬抵抗的手段应付执法,执法者又会做何感想、做何举动?执法者自毁形象的违法,降低了执法的权威、严肃、公信,执法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一个寓言中说:一个镜子店老板为自己的镜子卖不出去而发愁。朋友告诉他,你开镜子店的老板自己衣冠不整,别人又如何能对你的镜子持有信心?又如何能学着你买镜子正衣冠?受此点拨,老板每天认真注意自己的形象,镜子果然畅销了起来。这个寓言的道理其实很浅白:正人先正己。对于执法者来说,要让被执法者口服心服、配合执法,就必须做到自己不违法,让被执法者无可挑剔。 执法者违法,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更是对被执法者权利的不尊重。在此,我要提醒所有的执法者,不要总指责被执法者不配合,不要总抱怨执法环境不够好。在把苛严的目光落在他处时,最好用点余光审视一下自己,看自己是否具有执法应有的权威、严肃、公信。离开了这最基本的执法形象,被执法者恐难配合,执法环境也不会好起来。成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