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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举办人才交流会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0: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蔡铁锋

  宁波晚报讯从明年2月1日起,举办人才交流会如果未经批准,将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许可证。昨天,市人事局对外宣布,《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目前,宁波已拥有人才中介服务专营机构30余家,从业人员200余人,兼营人才中介业务的机构则更多。在竞争和发展中,存在着比较突出的管理问题。

  据该办法规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反映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或者采取其他违法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对有违反许可证规定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未经批准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据悉,明年1月,人事部门将对全市现有的人才中介组织进行全面登记和清理,并在2006年2月1日后两个月内按规定对这些人才中介组织重新进行申请材料审查,补办、补领《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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