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宣告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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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2:31 新闻晚报 |
晚报讯 近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宣告陈先生死亡。1995年,陈先生离家未归,随后他的亲属四处查寻,后又通过报纸刊登寻人启示进行查找,均未果。他的母亲以他至今下落不明为由,向法院的提起要求宣告他死亡的申请。长宁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2004年11月,以张贴公告方式发出寻找陈先生下落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以届满,陈先生仍然下落不明。作者:□焦晓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