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边热卖一边禁行,城市电动车驶向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4:35 新华网

  

一边热卖一边禁行,城市电动车驶向何方?

  早在2003年,有关新兴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定性(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问题曾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讨论。直到2004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了电动自行车一个明确的身份定位才将问题解决。目前,经过改装的类似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问题又在海口、石家庄等诸多城市引发大讨论。海口交警查扣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更受到广

大市民的质疑。

  交警称,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是“悄无声息”的马路杀手

  “那些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接近你时一点声音都没有,‘嗖’地一下就从你身边跑过去了,追都追不上,已经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时速20公里的范围,真不知道该怎么管理?”石家庄青园街某路口一位姓陈的交警说。

  这几年,随着人们环保节能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驶上城市的大街小巷。而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对高时速的热爱,擅自提高限速,将电动自行车改装成类似摩托车(外形和速度十分相似)的电力驱动车,“悄无声息”的马路杀手成为制造事故的祸端。

  据了解,自8月20日至今,石家庄新华区因电动自行车行驶过快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其事故总数的60%左右;而在石家庄桥东区自9月初起至今,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量占了非机动车事故总数的65.4%。

  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石家庄街头还会经常出现电动自行车成群结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壮观”景象。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但据石家庄市交管局事故科桥东中队队长汤峰介绍,一些电动自行车主为图快,往往在机动车道上将时速提高至20公里以上甚至40公里,还经常抢占机动车道。以往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多为碰擦事故,极少致人死亡,但今年石家庄就发生了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人死亡的事故。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违反交通法规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同时,也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了解,新华区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中有一半是电动自行车主。

  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尚没有明确的使用规范,商家生意很红火

  由于对类似摩托的电动自行车尚没有明确的使用规范,今年以来,海口市允许销售、购买,也默许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海口市一度掀起了购买电动自行车的热潮,很多人甚至将原有的摩托车卖掉,再购买无污染的电动自行车。据统计,目前海口市已有这种电动自行车近5万辆。

  在石家庄平西路一家电动自行车店里,一听到记者调速的要求,店员很是心领神会:“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喜欢高速度,没问题。”他告诉记者,可通过调节限速器将电动自行车时速调至35公里。而在平安北大街附近一家销售燃油助力车的店里记者发现,这种燃油助力车的时速和摩托车差不多,一般时速为40至45公里,如有需要,还可通过改“飞轮”将时速提高到60公里。当记者询问:“这么快的速度有人买吗?”店员很自豪地说,他们生意特好,一天能卖十几辆。而当记者表示担心警察会管时,他哈哈大笑地反问:“你见过哪个警察检查电动自行车的时速?”

  据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介绍,目前海口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有多种,除了电动自行车,还有电动摩托车、助力车及电动休闲车,实际上都是电动自行车的翻版。据海口警方介绍,由于片面追求速度和宽大舒适,目前行驶在海口市道路上的电动自行车80%都属于“摩托”款式:没有脚踏骑行功能,速度超标,车体超重,不按规定安装自行车专用鞍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市民在热衷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同时,却对电动自行车的概念非常模糊。据警方介绍,电动自行车有着严格的国家技术标准。只有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方可认定为电动自行车。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没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

  交管部门苦于技术手段缺乏,对电动车违章难以认定

  根据以上规定,近段时间以来,海口市交巡警上路查扣在街头行驶的电动车,让电动车消费者们措手不及。一位姓张的市民说:“海口街头骑电动车的人比比皆是,摆卖电动车的店铺到处都是,我们一直以为电动车是允许在路上行驶的。”

  记者在交巡警查扣电动车时开据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看到,交巡警认定查扣的电动车是“二轮电动摩托车”,查扣的理由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没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

  在石家庄,交通管理部门苦于缺乏技术手段,拿不出证据,每次因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交通事故时,也不得不从宽处理,只能反复叮嘱说:“以后骑车一定要慢啊。”

  而在海口,由于一直没有规范性文件,热衷骑摩托的海口市民目前已拥有5万辆摩托式电动自行车。近日,交警采取的查扣措施激发了不小的矛盾。

  当记者问道:“既然不让电动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政府有关部门就不应该让这些电动摩托车在街头销售。”

  民警则回答说:“交巡警只管路上行驶的车辆,管不了商铺销售的事情。”

  国外许多国家都对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作限制

  目前,国内各个地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比如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就采取了鼓励消费的政策,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南昌、合肥、长沙、长春等城市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允许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管理后上路。哈尔滨、南宁则允许生产销售而不许上路;以广州、长沙为代表的城市更是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电动自行车根本无处上牌。但北京还有其特殊之处,曾经发放的一批临时牌照年底就要到期……

  而在美国、英国、日本、德国、荷兰等多数国家,目前都不要求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驾驶执照,对其上路不作限制。而且,相当多的现代化大城市,如巴黎、东京等,还投巨资重新修建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

  摩托式电动自行车究竟该如何管理?广大市民和交警部门均表示,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给消费者正当消费及交巡警管理交通带来方便。(记者马继前赵叶苹)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