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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限价 道路停车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4:54 新民晚报

  

公共停车场限价

  本报讯(记者鲁哲)从明年1月1日起,上海车主可要好好算算停车账,“掐”准时间停车,也许能省下不少钱。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交通局新闻通气会上得知,明年上海规范停车范围扩大后,细分后的停车收费标准将鼓励短时停车,并对道路停车收费有所调高。

  道路停车有最低限价

  与公共停车场(库)实行最高限价相反,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实行最低限价。道路停车场收费采用政府定价,不分车型执行同一收费标准。为周边居民提供夜间及周六、周日、国定假日停车服务的,可按月收费。根据具体情况,部分路段夜间按次收费的起始时间可提前到17:30或顺延至22时。

  “咪表”收费可省不少

  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最为复杂,其中“咪表”计费方式调整十分有利于短时停车者。这种“咪表”计费方式,将鼓励车主短时停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道路停车对交通的影响。

  超时停车将受处罚

  在实行限时停车的道路停车场,停车人超时停车将被视为违章。对于停车未付费的,按“拒不缴纳停车费”处罚,对于未在购买时间内或限时内驶离的,按“超时停车”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情况纳入车主的诚信档案管理,并由公安部门在车辆年检时提醒违章车辆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

  不按标准收费可拒付

  对于在道路停车场内收取停车费不出具专用收费票据的,或者协管员不按照《价格公示牌》上收费标准收费的,驾驶员可以拒付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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