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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5:55 人民网 |
(以下留言仅表达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和观点。) 胡锦涛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这是深得民心的重要举措,也是令人深受鼓舞讯息。实行“积极稳妥”的方针,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也是人们期盼已久的愿望,它是正确把握当今中国经济社会 快速健康发展时局的关键枢纽。中央决策英明、果断!老百姓希望加大力度,尽力缩短阵痛过程,按照党中央的决策思路,取得成果,取信于民。让人民少付一些在改革方面的成本和代价!★行政管理体制非改不可。大省与小省、大市与小市、大县与小县,都是同样的架子、同样的机构,管理的人口和经济总量却大相径庭,造成很多浪费。还有多余的地市这一管理层和重重叠叠的机构、臃肿的人员,吃掉了大量财政资金,影响了管理效率。 ★好得很!此事终于提到日程上了。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我国的经济已经大规模“转型”,马列主义的“上层建筑要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说法还是对的,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干部”如何对待转变了的经济形态,如何为老百姓服务?秋去冬来,冬去春来……该换衣服了,否则将如客家人所说“寒狗不识热天!”胡主席要得! ★抓住了改革的制高点,改革从此走向康庄大道:深化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体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制,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这方面的改革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但范围应当是改革那些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行政管理体制度改革的难点之一是部门利益分配 ★特别是一些机构重叠的职能部门应该改革 更多留言…… 曾荫权就产生办法修改案未通过发表谈话 ★有一个香港议员说:“否决整改方案是胜利、是骄傲。”其实连一步也走不了,算什么胜利?是你的胜利、还是香港人民的胜利? ★太遗憾了!一个广泛获得民意支持的方案,一个关乎香港整体利益的方案,一个决定香港民主能否踏入新里程的方案,却先后遭否决。反对派议员以轻佻态度否定了这份特区政府经过18个月广泛咨询、不下六次作出重大修改,更在所有民调中获得大部分民意支持的政改方案。这些有野心的所谓民主派议员就是在搅混水,他们不希望看到香港的繁荣。曾荫权也可以发解散立法委,重新选举,再通不过就辞职,这就是法制社会。真正的港人治港,依法治港 ★这一事件应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香港的社会复杂,意识形态多样,有台独分子,有外国势力在活动,也有民主派议员打着民主的幌子企图破坏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中央应介入这一问题,采取措施,理清香港舆论导向.狠狠地打击民主派势力甚至瓦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再说香港问题搞不好,台湾问题怎么办?同时也会影响澳门的稳定.中央不能再拖了 ★香港所谓的民主派不要来搞乱祖国的大好形势,不要成为国外势力的代言人。 ★民主的本质是不作为和胡作为,香港这样虽然有问题,不过不必过于反应,即使坏了,正好对大陆民众是个教导。而且香港民众在乱一段时间,发一段时间神经病之后,会回归正路的。 更多留言…… 监察部:铲除腐败要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突破 ★消灭腐败,刻不容缓! ★中国人爱当官。所以,处理腐败分子不用等到坐牢、杀头的程度再处理,只要证据确凿,坚决拧掉他的‘顶子’,就足以震慑腐败分子。这样,对个人、对国家都有利。关键是现在光喊不做,才把腐败风贯起来了。 ★反腐败最好仿照医生和患者。医生、患者、药、治疗方法。除了患者之外,都有换掉的可能,目的就有一个,治好病。 ★官员的不作为是最大的腐败,官员的不会做为是最大的不幸。 ★“廉洁从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等,这些是不用说的,或最起码的为官之道,并非关键! ★现阶段要重点监督:1、新当选和落选的村官一把手;2、与矿产、林木、土地征收转让、房地产、煤气等稀缺资源有密切关系的权力部门和地方官员;3、不顾职工生命安全和拖欠工资的黑心老板。 ★有效的民主监督才是发挥廉政文化树正气、扬清廉、斥腐恶的基础. 更多留言…… 教育医疗住房支出增长过快打乱正常家庭消费 ★我国国民上学贵、医疗贵(难)、买房贵成三大难题。社会保险也成难题了。拉大了贫富差距。除政府政策扶持外,还是要提倡社会救助,大力发扬爱国、爱民精神!鼓励全民增办各类企业增加就业机会。特别是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解决企业“债务拖欠”问题。 ★教育、医疗和住房其中一项都会让普通百姓家贫如洗, ★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这些问题必须要解决!!! ★改革应有一个原则,就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天高房价,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医院、学校原本就是服务部门现在变成了高收入部门,我们的宏观调控是干什么吃的! 更多留言…… 中国官员问责制日趋健全 相继追究政府官员责任 ★“问责制”:“制”,制度也,长效机制也!还没有看到过这方面书面的制度性的文件。本文作者是否把文章的题目起大了?龚一民:05年12月22日 ★制度很好,力度太小。没有做到有“责”必问,也没有一视同仁。 ★当官有权有利,当然应该有责,而且必须是责为先。 ★我不是太懂中国的法律是怎么写的,难到说出了什么事故就是一个简单的“引咎辞职”吗????他们的一个“引咎辞职”就可以了吗,受伤的,死亡的……那些人又可以怎么样。 ★问责制是有效的,但实践证明这个制度对在职官员的约束还缺乏“钢性”。官员已换,事故不断;官员已批,问题成堆就是现实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