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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6:13 人民网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既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拓展了工作空间,又对其发挥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对于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非公企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阶级基础,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上有新作为。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引导和组织保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承担的神圣职责。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向企业主和广大职工宣传、灌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让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深入人心;多渠道参与或影响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把党的政策和党组织的主张、意图渗透到企业的决策、监督、执行过程中;加强对企业主的教育引导,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义利观和法制观,自觉把企业的发展与国家兴衰、共同富裕、企业道德结合起来,做到爱党爱国、诚信守法、敬业奉献。

  在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有新突破。非公有制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社会阶层成员,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的战斗堡垒,直接面对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新阶层。党组织只有善于发挥政治优势,密切与职工的联系,才能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只有善于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好个方面的合法权益,才能争取更多的拥护与支持;只有善于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民间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载体,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和联系,才能不断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主导意识形态、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上有新境界。非公有制企业处于各种信仰、思潮相互影响、相互碰撞的“交汇点”,职工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党组织要坚持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搞好把关定向,用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占领职工群众的思想阵地;注重发挥企业文化在凝聚职工思想、打造团队精神、培养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在搞好维权保障、化解各类矛盾、构建和谐企业上有新举措。构建和谐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职工普遍居于弱势地位,利益受侵害现象时有发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善于发挥在维权保障中的作用,依法维护职工利益。善于担当协调人的角色,积极化解企业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协调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形成企业、员工、社会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在加强自身建设,永葆先进性上有新进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面对的困难和问题更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壮大党的力量。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

  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党组织在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少数地方党委和主管部门不能正确看待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辩证关系,存在着“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二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主特别是一些非党员业主,对党组织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建立党组织缺乏热情,担心党组织开展活动,占用时间、人力、财力,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加成本支出;部分新建企业的私营企业主,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生存和竞争压力大,对待党建工作持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三是部分党员雇佣思想严重,党性意识淡化,一门心思打工赚钱,没有把个人目标同党的建设的整体目标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不愿把党员身份亮出来。

  第二,法律规定不具体。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看,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及党组织的定位还不够明确,有的则没有做出规定。《党章》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组织定位为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而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从职责作用方面要求的。这一现状与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与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思想,与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相称。

  第三,工作机制不完善。从外部环境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从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看,保证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通过何种途径、运用什么手段、在哪些具体工作中发挥作用等关键内容缺少制度规定。如在许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规模较小的企业中,不在管理层中兼任职务的党组织负责人存在沟通渠道不畅、信息不灵、参与决策和监督引导不力。从企业党组织自身看,少数企业党组织生活会、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的工作制度没有真正健全完善,落实不够好。

  第四,素质能力不适应。据统计,目前党务工作人员的年龄三分之二在40岁以上,学历60%在高中以下,三分之一没有党务工作经验。出现这种现象,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流动性大,党务工作岗位缺乏吸引力,优秀人才选不进、留不住。二是党务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的选择面比较窄。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党员不多,选择政治强、业务熟、会做思想政治工作,而且懂经营、会管理的人选难度比较大。三是教育培训、岗位交流等措施不够。受多种因素制约,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党务工作人员与生产经营和技术岗位人员之间缺乏经常性的轮岗交流。加之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员成份比较复杂,素质参差不齐。

  第五,保障措施不落实。主要是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时间、场所等缺少保证。特别在困难企业和企业主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企业,活动经费就难以保障。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也不好安排,特别对于一些“三班倒”的党员和从事营销工作、长期在外地出差的党员来说,集中组织活动更加困难。个别企业由于条件所限,活动场所难以提供。

  三、对策与建议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主要发挥引导监督、团结凝聚、组织协调、维护权益的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务之急,做到“六个更加”:更加重视完善党组织职能,为发挥作用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

  一个基本方式,必须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法制化的重大现实意义。最近,全国人大对《公司法》作了修订,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一规定内容较前充实,要求进一步明确,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也要看到,非公有制企业的范围非常宽泛,《公司法》并不能全部涵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尽早作出修订,充实党建工作内容,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法律环境。

  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事实证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健全的,党组织发挥作用就好;反之,效果就差。一要建立明晰的党组织职责分工制度。明确规定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的职责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和要求,保证企业党组织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适宜的决策权。二要建立规范的党组织班子配备制度。在企业党组织班子配备上,企业主是党员且素质条件具备的,一般应担任党组织书记;企业主不适宜担任或企业主不是党员的,党组织书记一般由管理层人员或工会主席担任;企业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并设立党委的企业,原则上配备副书记。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使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相互介入、和谐互动,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领导体制。三是建立合理的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制度。做到只要建立了党组织,原则上就要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安排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规模小、党员少、不宜设立党务工作机构的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四是建立完备的党组织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生活会、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党员权利保障、党政工作信息沟通、党建工作考核奖惩等制度。

  更加重视素质能力建设,提高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水平。必须把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和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执行政策的能力,找准落实政策与企业发展的结合点,发挥政策效应,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服务发展的能力。采取办班培训、外出学习、实践锻炼等措施,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尤其是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党的知识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工作本领,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组织协调能力。在企业内部,党组织负责人积极协调企业主、经营管理者与职工的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在企业外部,党组织负责人要发挥自身优势,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合作共事能力。党组织负责人要提高合作意识,善于采取主动谈心、经常沟通、遇事协商等方式,处理好与企业主的关系,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企业主的信任,使之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支持、配合开展党建工作。五是党建创新能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把握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规律、途径,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大力提高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使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

  更加重视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创新,打造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在活动方式上,要坚持“小型、业余、分散、务实”的原则;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坚持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以业余为主。一是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设计活动。定期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领导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广泛开展“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为企业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二是围绕企业的急、难、险、重任务组织活动。把企业的中心工作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心,把生产经营中的难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点,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突击攻关有党员,党员带头学习技术、带头研究创新、带头建功立业”。三是围绕建设和谐企业安排活动。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建立党组织和党员联系职工、定期走访制度,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协调处理好劳资关系,维护各方利益,积极开展建设“平安企业”活动。四是围绕塑造企业形象筹划活动。以企业文化建设为主线,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的理念,从物质、精神等各个层面去满足职工不同层次的要求。同时,把党建工作与打造企业团队精神融合起来,把企业文化建设与增强企业凝聚力融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五是围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开展活动。加强对党员队伍的培养教育,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注重发挥无职党员的作用。探索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等办法,鼓励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学习教育、岗位立功、奉献社会。

  更加重视基础条件建设,为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撑。一要明确党组织活动经费开支渠道,通过从企业管理费中划拨、党费返还、上级党费资助等途径,切实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二要重视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开辟必要的活动场所,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学习资料。坚持从党建工作需要和企业实际条件出发,整合现有资源,将党员活动室、电教中心、职工之家、职工学校等融为一体,实现资源共享。

  更加重视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一是改进领导体制。建议地方党委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或单独设立,或依靠党委有关职能部门设立,负责本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现有专门机构抓,有专门人员管。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分别联系1—2家非公有制企业,在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经常过问党建工作情况,督促企业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好。三是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劳动、人事、工商、统战、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党校等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把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列为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是否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作为企业主参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条件。在评选百强企业、文明企业时,要把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作为重要指标。五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企业党组织对于改进管理、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山东潍坊市委组织部)

  (文章仅供学术交流,文中包含的立场、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所持,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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