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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触目惊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8:1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编前话

  近期发生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和我省北江韶关段污染事件再次向我们敲响警钟:加强城市用水安全和饮用水源保护刻不容缓,必须作为一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正常生活的大事进一步抓紧抓好。我市属干水源性缺水地区,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更具有特殊的意义。本报特此推出《关注饮用水源保护》系列报道,敬请读者垂注。

  本报讯记者刘文钊、吴俊忠,特约记者周英炜报道:韩江是广东境内仅次于珠江的第二大干流,是粤东地区梅州、汕头、潮州、揭阳1000多万人口的母亲河。目前,汕头中心城区庵埠、东墩、新津、月浦4座水厂取水水源均为韩江,澄海的用水也取自韩江的支流。近日,本报记者分几路到韩江入海的几条支流梅溪河、莲阳河、外砂河、新津河的水源保护区采访,发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厂取水口附近以及某些河段,仍存在着垃圾乱倒、乱烧等现象,水源保护区内的一些污染源依然存在,对水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梅溪河 堤边江面垃圾随处可见

  在韩江汕头段沿岸和水厂附近,记者发现不少垃圾堆放点,附近江水因此受到污染。在月浦水厂附近,记者远远就看到一个面积不小的垃圾堆,一缕缕黑烟从垃圾堆里冒出,一股焦味扑鼻而来。走近一看,一边是泥土、砖块、土块、薄膜、垃圾袋等各种各样的垃圾交杂堆放一起,一边是烧焦的泥土和已化为灰烬的东西,而东墩水厂的取水口就在这些垃圾堆的下游不远处。在护堤路旁的韩江堤岸,记者沿途发现了一些垃圾堆放点,不少饭盒、包装袋等生活垃圾还顺着江水漂流。记者在岸上还看见一位捡垃圾袋的女子将10多个装有垃圾袋的大袋拿到江边洗刷。在金湖桥下,记者站在堤上一看,真是触目惊心!不管是堤围还是堤旁路面上,都是垃圾的世界。一条垃圾带长约有20米,宽约6米左右,从上游漂流而下。堤围边上的废旧木板、布条、塑料、果皮等垃圾已与江水“亲密接触”,散发着一阵阵臭味。

  这些垃圾从何处来,为何倒在水中?看来,有关部门确需下大力气管一管,对这些垃圾堆放点予以及时清理,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对乱倒垃圾者予以重罚。

  莲阳河 泥头车肆意倾倒污泥

  本报12日二版“今日连线”栏目刊发了《五辆卡车运淤泥倾倒韩江》消息,曝光数辆泥头车向韩江程洋岗段倾倒黑泥致韩江受污染事件,引起了广大读者和众多市民的关注,纷纷谴责这种污染水资源的不法行为。

  20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受污染的韩江堤段———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岗村石板下堤段,这里河沿积聚的大片黑泥依旧存在,被风干成一座陡峭削壁似的,松脆的黑土在寒风的吹拂中不时剥落沉入韩江中。程洋岗村一蔡姓村民告诉记者,本月12日午后程洋岗村民截住了五辆运载黑泥倒进韩江的泥头车,至天色黄昏时,村民觉得夜间堤上难以看护这些车辆,就将该五辆泥头车都放走了。但第二天中午,又有二辆运黑泥的泥头车来到堤上倾倒,村民发现后又再次上前制止,并找来一些木条、竹竿插在堤沿上

  充当挡车桩,以阻止这些运载黑泥的泥头车。

  泥头车肆意倾倒污泥污染母亲河已引起了程洋岗村民的公愤。一姓郑的村民说,这些黑泥都是在莲下镇管陇段排涝渠渠道清淤工程中运来倾倒的,该排涝渠平时都渠水发黑污染严重,而这伙人为了贪图便利,竟将黑泥倒进了韩江中,污染了我们的母亲河,众多村居对此都十分气愤。自该事件发生之后,堤下的10多家工厂已自发形成了一个监视网,只要发现有运黑泥的泥头车往堤上,就立即通知村里的治安联防队及村民出来堵截,现在那些运载黑泥的泥头车再也不敢来。

  外砂河新津河 水源保护区内建起别墅工厂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外砂河的东溪洲、新津河的龙喉洲均属韩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其中东溪洲绝大部分区域位于一级保护区,龙喉洲部分为一级保护区,部分为二级保护区。东溪洲位于外砂桥闸上游河段中间,面积约600亩,澄海第二水厂和外砂第一水厂均在附近河段取水。龙喉洲位于新津河下埔桥闸上游河中间,面积约40亩,新津水厂在附近河段取水。

  记者看到,在东溪洲岸上,有养殖场、木屋、果园、茶座、花圃、凉亭、别墅等。而在新津河岸边,多条水泥输送带从船只上卸下一袋袋的水泥;岸边搭建的临设居住着务工的人们,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到新津河里,水泥仓库不远处是一家造船厂,周围到处是生活垃圾。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也规定“流域内禁止在地表水源保护区建油、煤码头或者从事造船、修船、拆船作业”。

  显然,在我市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厂取水口附近存在的种种现实,已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条例,危及饮用水源水质,必须尽快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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