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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防止类似“12•19”特大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9:42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12月22日电(记者徐京跃、陈菲)针对京石高速公路“12·19”特大交通事故,公安部日前在河北进行督察时指出,要研究制定治理高速公路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2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运输队驾驶人王震驾驶大货车,由南向北行至(北)京石(家庄)高速公路河北省定州段时,追尾撞击前方大货车,致使该大货车撞开高速公

路中央护栏进入对向车道,与一辆大客车正面相撞,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3车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钧带队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了河北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的汇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

  杨钧说,针对此次事故的特点,以及今年以来类似事故反映出的有关京石高速石家庄至涿州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会同有关专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交通管理部门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此次事故及反映出的问题、教训进行通报,做好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杨钧强调,河北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要全警动员,上路执勤执法,强化依法管理。认真查找并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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