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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转出货款 鱼贩走私逃税百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1:0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卢伟丽通讯员吕辉)近日,石家庄海关移送审查起诉的“6·30”走私冻海产品案有了判决结果,因走私冻海产品偷逃税140多万元的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0年5月至2001年1月,经营冻海产品的张某等人与外籍水产商陈某内外勾结,以远低于实际成交价的价格报关,再由地下钱庄将进口货款转出,走私进口马来西亚产冻带鱼等,偷税50余万元。

  2001年2月至8月间,张某还以每吨800到1000元不等的价格从长乐市非法购买远洋渔业免税证明,并向石家庄海关申报免税进口冻海产品,共走私进口冻海产品15票,偷逃国家税款90余万元。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被告人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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